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和《江西省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62号)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在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在入伍期间或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划定高职院校专业(类)对应报考本科高校专业(类),供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报。原则上只能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一个本科专业,不得跨专业大类报考。详情见《江西省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附件1)。
2.各专业招生人数: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1.时间:年2月18日至年2月23日17:00,逾期不予以办理。
2.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无需邮寄纸质材料。邮箱:ty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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