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等文件,现将年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并通过初审的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二、医院
赣州市赣医院(*金院区)康苑楼(门诊楼旁边)一楼健康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