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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14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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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西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第二批典型案例

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宣称“减肥”“壮阳”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制售翻新“黑气瓶”、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等十类违法行为,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打造江西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现将第二批12个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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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南昌钱章肉行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生猪制品案

年4月15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南昌钱章肉行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生猪制品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猪肉82.5公斤、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年1月26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昌钱章肉行食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生猪产品(猪肉)没有检疫标志,执法人员对生猪产品(猪肉)等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经查,南昌钱章肉行食品有限公司在年1月23日购进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猪肉制品82.5公斤,猪肉购进价格是14元/公斤,销售价格是20元/公斤,未售出,该批涉案商品的货值金额为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生猪制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猪肉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物,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强化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监管,重点检查市场猪肉经营者生猪产品来源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证明等情况,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防止问题肉品流向餐桌,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九江市庐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横塘液化气站充装超期液化气钢瓶案

年4月24日,九江市庐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庐山市某液化气站充装超期液化气钢瓶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年3月11日上午,庐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庐山市某液化站气瓶充装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站充装人员正在进行气瓶充装活动,充装台上有已经充装好的液化气瓶5只,其中有2只液化气瓶超期未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的行为。庐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上处罚。

安全生产无小事,“超期服役”的液化气瓶就是“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庐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执法力度,对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确保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景德镇市场监管局查处珠山区镇兰文具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年3月17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对珠山区镇兰文具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年12月22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中学校园周边景市珠山区镇兰文具店现场检查时发现三款过期面包和25盒“三无”水晶钵仔糕,现场均不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经查,该批次过期食品是当事人在某副食品经营部采购的,三款面包共购进20个,购进价为2.4元,已销售17个,销售价格为3元/个。面包的货值经营额为60元。当事人店内销售的水晶钵仔糕经调查属于“三无”产品,共购进30个,购进价为1.5元/个,已销售5个,销售价格为2.5元,钵仔糕的货值经营额为75元,违法所得为12.5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未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景德镇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尤其是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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