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期伴随着北京冬奥会的开展,与之相关的新闻也接连不断。作为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也是一度上了热搜。
有不少消费者们也是接连举报,最近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在本市的一家店铺内查获正在贩卖和冰墩墩一样造型的奶油蛋糕。当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对其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在这家店内的一个冰柜中,前来调查的人员发现了这个“冰墩墩”一样造型的蛋糕。
经过一番仔细核对,发现这款奶油蛋糕确实是和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一样。甚至,款式也标注了“冰墩墩”。
在发现以后,执法人员进行相关调查核实。证明这家商店虽然制作了“冰墩墩”蛋糕,但是并没有获得“冰墩墩”商标的使用权限。因此,该做法存在明显的侵权行为。
针对本次事件,襄阳市监管局已经通过下达命令,要求该商家及时进行停止销售以及整改,在接下来的一步就是要对这个商家进行立案调查。
在经过本次事件以后,作为襄阳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了年北京冬奥会以及冬残奥会的奥林匹克标志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行动。
从执法人员的口中可以知道,如果没有经过合法渠道,任何商家都不能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此来谋取商业利益。
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市场中使用未经允许的专利知识产权,是可以对其进行侵权判定,商品需要销毁并且承担罚款。
冰墩墩没有通过授权就被使用不是首次,前几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的市场监管人员,在一次调查中就已经发现了私自制作贩卖“冰墩墩”的商家。
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并对该商家进行了现场查封。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私自制作冬奥会相关标志的商家。同样是当天上午,经过执法人员的仔细走访,终于发现了还有其他的私人作坊。
从现场调查的结果来看,这次突击检查发现了“雪容融”完成品6个,其中还包括未完成的“冰墩墩”和“雪容融”多件。
于是,前来检查的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查获物品进行了封存。进一步的案件信息也在处理中。
在天津市西青区,由于此前就有执法人员发现了异样,于是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执法总队和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总队,一共出动37人针对名为王顶堤新万隆大胡同的商业中心开展突击检查。
就其中6家商户开展了检查,在这次调查中,执法人员们在其中的5家商户内发现了多达几百件印有“冰墩墩”图案的T恤,还在2家商户内查到了侵权商标的名牌衣服约件。
那么哪种情况使用“冰墩墩”商标会侵权呢?官方回应来了!
“冰墩墩”作为北京冬奥会组委的一项重要知识产权,他们对“冰墩墩”的形象是依法享有权利,存在法律效应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规定,无论是什么人使用“冰墩墩”的造型或者名称,都需要遵循以上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可随意而为,否则很容易造成侵权行为,后果需要自行承担。
奥林匹克标志分为商用和非商用
第一种是商用。“冰墩墩”被列为冬奥会的吉祥物,该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都是享有法律所保护的。如果他们想要商用,则必须取得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
当前,可以拥有“冰墩墩”形象和名称使用权的主要有国际奥委全球合作伙伴、冬奥会的合作伙伴以及赞助商们。
除了以上这些,还包含一些获得冬奥会允许的生产厂家。他们拥有“冰墩墩”的相关商用权限。
第二种非商用。作为普通人民大众是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从而获得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使用权,当然,这个申请必须是非商用。
与此同时,作为申请人,需要遵守(冬奥组委发〔〕19号)相关规定。可以通过登录官方网站,根据要求完成申请手续,最终获得相应使用权限。
小结
总而言之,尽管是获得了“冰墩墩”的相关使用权限,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得以任何原因实施危害冬奥会吉祥物形象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刻取消使用权限。
今日热议:“冒牌冰墩墩”层出不穷!官方回应:这2种情况下使用商标会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