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1.任命陈健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2.任命汤媛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3.任命熊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4.任命郑红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5.任命孙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6.任命胡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7.任命沈伟、吴玉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8.任命周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9.任命王慧*、程绍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10.任命万进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副庭长;
11.任命胡爱菊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12.免去陈建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13.免去杜玉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14.免去陈健、程绍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15.免去熊杰、彭海鹏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16.免去郑红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17.免去胡爱菊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8.免去夏波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9.免去陶菁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免去王仁云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吉水县委书记到任
吉水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到任
7月26日,吉水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素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洋华同志宣布省委、市委关于吉水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任用决定:肖梓才同志任吉水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江西两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发布哥获悉,江西景德镇市、九江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景德镇市
年7月27日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剑云为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伟为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涂明辉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汤其放、朱璀琳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管仕*、夏海丰、朱建义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云、汪泽文的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九江市
经研究,决定:
免去周良亨同志的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人大、吉水县融媒体中心、中国九江网、景德镇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