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省环保大厦二楼新闻发布厅(洪都北大道号)召开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杨少俊,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刘足根,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高飞向大家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江剑平主持发布会。
江剑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主持人江剑平。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出席省生态环境厅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为之付出的辛勤汗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统筹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在省委、省*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西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化建设,持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提供法治支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杨少俊先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刘足根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高飞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提问。
下面我先通报年11月份江西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01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年1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9%,11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均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99.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6个百分点,11个城市中,景德镇市、上饶市、新余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其余8个城市上升。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抚州市第二,赣州市第三,上饶市第四,新余市、吉安市第五,宜春市第七,鹰潭市第八,萍乡市第九,南昌市第十,九江市第十一。
瑞金市等92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全省个县(市、区),含湾里、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瑞金市第一,资溪县第二,南城县第三,南丰县、广昌县、婺源县并列第四,崇仁县第七,上犹县、德兴市并列第八,浮梁县、安远县、寻乌县、靖安县、东乡区并列第十。
02水环境质量状况
年11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3.7%;主要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水质轻度污染,仙女湖水质良好,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3.3%,高于我省年水质优良比例85.3%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5%。
年11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吉安市;2宜春市;3景德镇市;4抚州市;5赣州市;6鹰潭市;7九江市;8萍乡市;9上饶市;10南昌市;11新余市。
下面请杨少俊处长介绍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工作有关情况。
杨少俊: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交流,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