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稳定,完成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固体函〔〕10号)有关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组织检查组于年9月24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是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为依据,对全市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根据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行考核评分。在检查中,市生态环境局检查组人员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和深入企业危废储存仓库检查,对标各项考核指标和专项治理要求对企业进行评分。同时,对企业节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成员认真梳理,第一时间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立行立改。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持续到10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检查组将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努力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不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