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沿沟煤矿根据相关部门决定有序退出、人员分流,不再从事煤炭生产活动。其库存的3.吨炸药和发雷管,均已过期,且生产厂家因产品过期,拒绝回收。
为消除安全隐患,局分管领导、治安大队领导及时与该矿领导协商,决定择期进行销毁,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经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爆破公司协调,分别于年11月16日、18日、19日分三批次进行销毁。销毁前由爆破公司制定销毁方案,全程在治安大队民警监管下安全地实施了爆炸销毁,深受企业好评。
民警护送销毁物品至销毁现场
民警现场清点销毁物品
民警对销毁现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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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治安大队
编辑:汪艺婷
校对:程娅琼
核稿:李国忠
审核:方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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