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景德镇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年度景德镇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选树)活动的通知》(景妇字35号)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县(市、区)妇联、单位、社会化渠道进行推荐。经研究,确定以下80名个人为年度景德镇市三八红旗手拟表彰对象,20个集体为年度景德镇市三八红旗集体拟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景德镇市妇联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2月21日—2月25日联系-邮箱:qq.